醫院污水成分復雜,含病原體、化學藥劑、有機物等污染物,若處理不當易引發公共衛生風險。本手冊聚焦污水處理全流程,明確工藝原理、操作規范及達標標準,為實操提供技術指引。
一、預處理工藝:源頭控污與初步凈化
預處理核心是去除大顆粒雜質、降低污染物負荷,為后續處理減負。工藝原理為通過物理攔截、調節水質水量,避免后續設備堵塞或處理效率下降。主要包括格柵、調節池兩大環節。操作規范方面,格柵需每日清理柵渣,防止堵塞,定期檢查柵條完整性;調節池需控制水溫在 15-35℃,pH 值維持在 6.5-8.5,通過攪拌裝置確保水質均勻,每周監測水質指標。達標要求為預處理后懸浮物去除率≥60%,COD 削減率≥20%。
二、核心處理工藝:污染物深度降解
核心處理以生化工藝為主,利用微生物代謝分解有機物、去除氨氮等污染物。主流工藝包括 A/O 法、MBR 工藝。A/O 法工藝原理是厭氧段反硝化脫氮,好氧段降解有機物與硝化,形成 “厭氧 - 好氧” 循環;MBR 工藝則通過膜分離技術與生化反應結合,截留微生物與污染物。操作規范上,A/O 法需控制污泥濃度在 2000-4000mg/L,水力停留時間 8-12 小時,定期排泥;MBR 工藝需每日清洗膜組件,防止膜污染,維持跨膜壓差穩定。達標要求為核心處理后 COD≤80mg/L,BOD5≤20mg/L,氨氮≤15mg/L。
三、深度處理與消毒:終端凈化達標
深度處理以過濾、消毒為核心,確保出水安全。工藝原理為過濾去除殘留懸浮物,消毒殺滅病原體。常用過濾設備為石英砂過濾器,消毒方式包括紫外線消毒、二氧化氯消毒。操作規范中,過濾器需定期反洗,保證過濾效果;紫外線消毒需確保燈管正常工作,照射劑量≥30mJ/cm²;二氧化氯消毒需控制投加量 5-10mg/L,接觸時間≥30 分鐘。達標要求需符合《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466-2005),其中糞大腸菌群數≤500CFU/L,余氯 0.5-3.0mg/L,各項污染物指標均需低于排放限值。
全程需建立常態化監測機制,每日記錄關鍵參數,定期維護設備,確保工藝穩定運行,嚴守環保與公共衛生底線。